保费收据(premium receipt),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商业保险-〔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险-保险单,保险人向投保人出具的收取保险费的凭证。保费收据是交付保险费的凭据。对于已成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保险费。而保险费交付与否,是以有无保费收据为凭证的。所以保费收据是保险合同纠纷中重要的法律证据,保险从业人员应高度重视保费收据的重要性,保险公司应对保费收据使用情况加强管理,投保人应当及时索要保费收据并保存好。保费收据与暂保单相似。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暂保单在出具时即完全生效,保费收据的生效常附加条件。如投保人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后,代理人将出具一份附条件(如被保险人能够通过体检)的保费收据,它在签发的时候不具备效力,但具有追溯效力,投保人何时满足了保费收据中规定的条件,保险收据就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