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报告(geological report),理学-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产资源分支-矿产资源-区域矿产调查-地质勘探-采样,在地质工作全部完成或阶段性完成之后,对已有的和本次地质工作所获得的各种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和综合研究,编写而成的可以全面反映地质工作成果的文件。地质报告一般由报告正文、附图、附表、附件组成。按工作任务和要求,地质报告可分为区域地质调查报告、矿产地质报告、物化探报告、水文地质报告、工程地质报告、环境地质报告、地质灾害报告、石油地质报告等;按工作阶段,有中间报告、总结报告、补充报告等。编写地质报告的准则为: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地质工作所取得的各项资料和成果;②内容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③原始数据资料准确无误;④研究分析简明扼要,论证有据,结论可信;⑤力求做到图表化、数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