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作制(mixed cropping),农学-作物学-作物学史-耕作制度史-连种制-混作制,在同一块地里同时播种或种植多种作物的种植制度。在原始农业时期,多种作物的混播混种有利于保证产量的稳定。分次收获食物,还可适应没有仓贮的条件。以后,随着耕种面积扩大,作物种植逐渐从混作向单作转变。但因混作有其合理有利的一面,混作的实践经验得以不断丰富,并以新的形式出现并保留下来。至西汉,《氾胜之书》在介绍桑树种植方法时,就有“黍椹子各三升合种之”“黍桑当俱生,锄之,桑令稀疏调适,黍熟获之”等混作方式及其方法。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又总结了混作的新经验。如在养羊篇中总结了“种大豆一顷,杂谷并草留之,不须锄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的经验,此为豆谷作物混作、种植青贮饲料的方法。但混作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齐民要术》中有关麻子种植经验,则记载了“慎勿于大豆地中夹种麻子”“扇地两损,而收并薄”。说明采用混作,有时也会有不好的效果。其后,中国的北方地区继承和发扬了混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