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路(Shiwu Lu),理学-中国地理-中国历史地理-十五路,中国北宋地方监察区。乾德元年(963)设诸道(路)转运使,总管一路财赋。太平兴国二年(977)以后,“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皆委于转运使,又节次以天下土地形势,俾之分路而治”(《文献通考·职官》)。转运使遂成为中央政府派遣至各路督察军、民、财、刑的监察官,而路成为中央督察地方府、州、军、监的监察区。宋初转运使分路未有定制。至道三年(997)始定为: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江南、荆湖南、荆湖北、两浙、福建、西川、峡、广南东、广南西十五路。据《元丰九域志》载,咸平二年(999)始分荆湖为南北,则知十五路之制,颁布于至道三年,实施于咸平二年。咸平四年分西川、峡路为益州、利州、梓州、夔州四路,遂成为十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