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Weisuo),理学-中国地理-中国历史地理-卫所,中国明代军事、行政组织。将军事驻防、户口、屯田、地方行政管理等结合在一起。朱元璋时开始设置,后逐步推行至各地。明初规定一卫5600人,一千户所1100人,一卫5所,实际上因防守形势不同,各卫下千户所数量多有增减。千户所分两类,一类隶于卫,其中部分虽隶于卫,但不与卫同城驻守;一类直隶于都司、行都司。后两种在称呼时常加“守御”二字,即守御千户所。永乐二年(1404)之前是卫所设废的高潮期。卫所分为在京、在外两种。京卫有亲军卫、陵卫和直隶五军都督府等数类,在外卫所多分隶于各都司、行都司、中都留守司,位于北京、南京周围和少数位于军事要地的卫所则直隶五军都督府。奴儿干都司、乌思藏都司、朵甘都司下属卫所及关西八卫属羁縻卫所。卫所与所驻区域紧密结合。在外卫所和府州县一同承担明代疆土的管理,其中实土、准实土卫所为特殊类型的行政区划。卫所对明代军事、区域经济与文化等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尤其在边疆与沿海地区,成为当地在明代发展乃至清代设置正式政区的基础。明代中后期,卫所逃军日益增多,战争力下降,募兵及营兵制兴起,但是作为基础兵制的卫所并未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