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域(domain of speech),文学-语言文字-功能-认知语言学及语言类型学-认知语言学-﹝基本概念﹞,语言的一个基本概念域,指语言承载着基本的交际功能——施为功能,如请求、命令、许可、禁止等。E.斯威彻把词语意义分为行(content)、知(epistemic modality)、言(speech act)3个层面。据此,沈家煊认为,语言概念系统中也存在3个不同的概念域:行域、知域、言域。“行域”指现实的行为、动作,跟行为状态有关;“知域”指知识、认识判断,跟说话人或听话人的认知状态有关;“言域”指言语本身或用言语完成某种行为,跟言语状态有关。言域的存在是语言的基本属性决定的。具体而言,与语言的“自反性”和“语力”(illocutionary force)密切相关。“自反性”指的是语言可以用来指称或陈述语言;而“语力”顾名思义就是语言的力量,即命令、发问、请求、许诺等作用力,这些作用力来自言语行为本身。例如,当我们说“好,我保证”就意味着做出许诺的力量。“语力”源于言语行为理论。这一理论发端于语言哲学家J.L.奥斯汀的哲学思想“言语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