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银行制亦称“综合银行制”。“专业银行制”的对称。是银行业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指银行可以经营所有种类的银行和金融业务甚至非金融业务,各银行之间没有明确的业务分工,仅有规模大小和所有制形式的差别。全能银行的主要业务是:(1) 全面的存款业务。它可以开办活期、定期、储蓄和其他不同种类的存款,可以吸收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同规模的存款。(2) 全面的贷款业务。它可以自由发放不同目的、不同期限、不同金额和不同方式的贷款。(3) 全面的证券业务。它可以买卖各类有价证券,并能经营黄金业务。(4) 全面的支付结算业务。它受理大量的支票汇划清算业务,并办理工资、薪津的汇付业务。(5) 全面的信托业务。它承接信托投资、财产保管、代理保险、设备租赁、信息咨询以及代理保管证券、代理收付证券本息。因全能银行业务范围宽广,能同时为顾客提供多种服务,并能获取较大利润,因而已有不少专业银行制向全能银行制转化,这已成了各国银行发展的一种大趋势。世界上全能银行制最典型的国家是联邦德国,它的德意志银行、商业银行、德累斯顿银行等大商业银行都是世界著名的全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