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书
(文字形式)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向商标局交送商标异议书正副本各1份。商标异议书应注明本文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品名称、商标名称、证号;对方单位名称、经过初步审定的商标编号、名称、《商标公告》刊登的日期;着重写明异议的理由;最后签字、盖章,注明地址。有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填写件数,一并交送。
加载更多
领域
提 交
文字
文化
词条相关
词条 主页
》
词条 科普
》
词条 事件
》
词条 题库
》
词条 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