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声部民间歌曲,指一对或一组歌手同时唱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声部的民歌,有人称其为“二声部民歌”“复音民歌”。2006年5月20日,哈尼族多声部民歌 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7日,多声部民歌(潮尔道-蒙古族合声演唱、瑶族蝴蝶歌、壮族三声部民歌、羌族多声部民歌、硗碛多声部民歌、苗族多声部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5月23日,多声部民歌(潮尔道-阿巴嘎潮尔)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11月11日,阿尔麦多声部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