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型领导理论(charismatic leadership theory)是指领导者利用其自身的魅力鼓励追随者并做出重大组织变革的一种领导理论。20世纪初,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提出即“魅力”这一概念,意指领学者对下属的一种天然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从20世70年代后期开始,一些学者对这一般念作了重新解释和定义,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充实了新的内容。开始,罗伯特,豪斯RoberHouse于1977 年指出,魅力型领导者有三种个人特征,即高度自信、支配他人的倾向和对自己的信念坚定不移。从20世纪80年代起,魅力型领导理论日趋受到研究者的重视,这是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类组织尤其是企业组织迫切需要魅力型领导的改革和创新精神,以应对环境的挑战。领袖魅力是领导者的一种个性品质,其追随者认为这种领导者具有超自然的或至少是无与伦比的影响力,他与追随者之间靠非理性的和感情性的纽带相联系。具有领袖魅力的领导者具有以下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