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税监督权是指纳税人对政府的用税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用税监督权是作为纳税人的公民享有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依法使用税款的权利,是纳税人因纳税而应享有的实质权利,从本质上说是公民宪法权利的具体体现。政府通过行使征税权,收缴纳税人的税款,而后通过用税权为纳税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但是,一方面在利益的驱使下,容易导致用权人滥用职权,另一方面又由于政府公共资金支出监管机制的不健全和纳税人参与监管意识的淡薄,最终使得政府在公共资金支出方面的腐败现象屡见不鲜,如政府财政资金支出越位、缺位,违规用税等现象。为了使用权人合理地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应建立和健全政府用税监督机制,用权力约束权力的方式完善目前财政监督制度中对政府用税监督的体制。建立纳税人对政府用税监督机制,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公『F、廉洁、高效的政府,同时这也是民主监督、民主议政的体现,有助于纳税人积极参与纳税,从监督成本考虑,这又是一种高效、低廉的监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