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塞罗的说法,裁判官(Praetor)乃是一项头衔,把执政官叫做国家军队之领导人的。他认为这个字包含相同的基本部份,就像动词praeire(praeeo: "走在前,前导,引路")。执政官指挥权的期间与职务,可以恰当地被称为前导大权(Praetorium)。裁判官也是官职的头衔,在拉丁文当中: 而且它是名字,李维给予亚该亚人的将军(strategus)的。在英格兰及威尔士的裁判法庭由三位太平绅士或裁判官 共同负责执行简易过犯的惩处(或作"循简易程序审讯"):法庭可裁决刑期在六个月以下的监禁处分。裁判法庭设有一名有法律资历的书记,负责向法庭提出相关法例的建议。太平绅士或裁判官的人选从各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