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高中是联邦德国补充性教育机构。旨在提供高等专科学校入学资格教育。根据各州总理 1968 年 10 月通过的《联邦共和国各州间统一学校制度的补充协定》和各州文化部长会议 1969 年 2 月通过的《专科高中总体协定》建立。由联邦各州、市、县设立,受约于各州学校法,接受州文化部监督。因职业门类不同,划分成经济、工程、电子技术、农业经济等多种类型。在第十一和十二年级实施普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实践基础知识和能力教学。其中普通基础知识课程与实科中学和完全中学相似。采用全日制和部分时间制。全日制招收中等教育第一阶段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两年制)和受完初级职业培训者(一年制)。部分时间制招收中等教育第一阶段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三年制)和正在接受初级职业培训者(两年制)。普通基础教育贯穿于第十一和十二年级,尤其是第十二年级。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培训主要在第十一年级完成,其中专业实践培训一般在企业实施,每周 4天,且只能在第十一年级完成。受完初级职业培训者,可免去第十一年级的学习。实践中,存在缺少培训职位、企业与学校合作困难、企业培训水平有待提高及毕业生缺少相应职业资格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