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合法财产主要包括了公民个人合法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其中公民个人生活资料主要有:一、合法收入。如工资收入、奖金收入、其他劳动报酬收入、家庭副业收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利润收人、接受遗产和接受赠与收入、利息收入、专利权与著作权的经济收入等;二、房屋。对于个人的房屋,允许自住、出租或出卖;三、储蓄。储蓄是指公民存人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其本息归人公民所有;四、文物和图书资料。文物是指公民个人和国家保存的文化遗物,如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古旧图书、书法、绘画、文献资料,以及其有考古价值的各种实物。公民个人收藏的文物和图书资料,归公民个人所有,受法律保护;五、林木、牲畜。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种的果树、竹木、自养的家畜、家禽,均属公民个人所有;六,生活用品。是指归公民个人或家庭所有的衣食住行所需要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用品。 公民个人生产资料主要是为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它是公民个人及其家庭为了从事生产、经营依法占有、支配的财产。这个范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将不断扩大。土地等生产资料在我国只能是集体和国家所有,而不能归公民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