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命名,按规定赋予装备称谓和识别符号的活动。包括装备型号、名称、编号命名。通常在装备研制立项和定型时进行。装备称谓和识别符号一般包括代码和文字两部分。目的是便于装备的科研、生产、采购、使用及管理等。科学的装备命名能使人们对装备属性获得迅速、直观、形象的认识,为日常装备业务、作战训练、其他使用和各种保障提供方便,减少失误,提高效率。装备命名按照规范的审批程序实施。装备命名的类别不同,其用途和内容有所不同。①装备型号命名。对新研制及其后续生产的同型装备的符号或名称的赋予,是对技术性能、规格基本相同的批量装备的统一称谓,常在研制、生产、兵力使用、效能计算等涉及装备性能规格的活动中使用。一般用字母、数字或文字的组合表示基本性能、规格和产品型式,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歼-7E歼击机、051G驱逐舰、59式中型坦克、54式122毫米榴弹炮;美国的F-22战斗机、M1A1主战坦克;英国的鹞式GR7战斗机;法国的幻影2000战斗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