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过失是“普通过失”的对称。从事一定业务的人,不履行业务上的注意义务发生的犯罪过失。根据行为人所负有的注意义务的不同而划分的犯罪过失类型。主要特征是:(1)行为人是从事一定业务的人。(2)过失是由于行为人不履行业务上的注意义务所致。(3)过失发生在从事业务活动的过程中。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业务过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一般要比普通过失犯罪为重。业务性规范是关于废除现行的规范性条文,或把一定的规范推广于新的社会关系范围,延长规范的期限等的法律规范。专门化规范的一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