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拨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国家规定的行政任务,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规定的手续,向财政部门和主管会计单位请领预算经费,并向所属会计单位转拨预算经费的行为。1.行政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预算领拨经费。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提出收支概算,逐级汇总后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参照行政单位提出的收支概算,审核分配预算指标;行政单位根据分配的单位预算指标正式编制年度预算,逐级汇总后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最后正式批复行政单位预算,它是行政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领拨经费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