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理论:grounded theory ,巴尼·格拉索(Barney Glaser)和安索·斯特劳斯(Anselm Strauss)创造的理论,用来称呼运用归纳推理进行理论架构的一种实地研究方法。他们将两种主要的研究传统——实证主义和互动主义结合起来,于是有了草根理论。草根理论是要通过对来自观察资料的模式、主题和一般分类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理论。关于这一方法最初的主要陈述见格拉索与斯特劳斯的《草根理论的发现》(1967)。草根理论也可以被描述为在定性研究中,试图综合自然主义方法和实证主义,以达成“程序的系统化模式”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