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特征是租赁作为一种独特的信用形式,即具有信用后的一般特征,也有自己独特的特点。(1) 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租赁的主要特征是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根据这一特征将租赁和一般的买卖交易相区别。在约定的租赁期内,所租物品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使用权归承租人。同时,承租人对租用的设备有维修、保养的责任。租期满后,承租人根据合同,可以留购、续租、另订租约或退回租品等。租赁信用与银行信用同样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但是银行信用是资金形态上的分离,而租赁则是资金与实物相结合基础上的分离。租赁的发展丰富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