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故意(joint intention)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犯罪成员对共同实施的犯罪将导致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希望或放任的心理状态。根据产生的时间特征,可分为:(1)事先无通谋,临时纠合在一起,相互沟通后产生的共同的犯罪故意,导致突发型、偶发型或机会型犯罪。这类犯罪的特点是,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分工、目标等缺少选择性,随意性强。多见于青少年共同故意犯罪。(2)事先通谋,经一定时间的共同策划而产生的共同的犯罪故意。由此导致的犯罪的特点是,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分工、目标等都经过一定时间的预谋与策划。多见于成年人的共同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