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税收国家”向“预算国家”转型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普遍经验,我国正处于税收国家发展的成熟期,迫切需要向预算国家转型,而现实的途径是在财政统一和财政监督交替进行的模式中,加快预算法制建设,建设现代预算制度,完善财政法治体系,早日进入“预算国家”。预算国家就是采用现代预算制度来组织和管理财政收支的国家。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是财政统一, 政府的收支最后统到一本账里,这样才能确保预算是全面的、 统一的、 准确的、 严密的、 有时效的。 第二是预算监督,代议机构能监督政府的财政收支,确保预算是依财政年度制定的、 公开透明的、 清楚的、 事先批准的、 事后有约束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