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契不偿是指中国古代债务人不按照契约规定的期限清偿债务,即债的不履行。封建律典用刑罚保障债权,凡“欠负”及不出举的“负债”违契不偿,除赔偿外还要处刑。指中国古代债务人不按照契约规定的期限清偿债务,即债的不履行。债分为“欠负”与“负债”。“欠负”系因“借”,即借用(见借用合同)及其他契约所负的债务;“负债”系因“贷”,即借贷(见借贷合同)所负的债务。负债又因是否收取利息分为“出举”(付利息)与“不出举”(不付利息)两种。唐律、宋刑统规定区别对待不同的负债:“欠负”与不出举的“负债”同等看待,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官府控告;而对出举的“负债”“官不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