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本位,以维护公共领域内的国家利益为基本任务和基本目标的思想或观点。其本质是运用政府的权力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以及国家安全。它是公法的本位思想,也是区别于私法和社会法的基本标志。自人类社会有法律以来,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国家本位在法律制度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西方,随着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社会渐渐进入二元法律结构,即国家本位和个人本位并存的阶段。随着私法公法化的过程,又出现了社会本位,从而形成国家本位、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并存的局面。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国家本位一直占据主导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了公法私法化的过程,国家本位(公法)、社会本位(社会立法)和个人本位(私法)三种思想在法律体系中都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