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特质,Culturaltrait,组成文化的最小单位,亦称文化元素。例如,一只茶杯,一张弓,一个动作和一个符号等都是文化元素。由于最小单位的确定是相对的,故文化特质或元素亦有其不确定性。如果将文化特质界定为文化的一个最小的功能单位,把它视为一个较大的文化复合体的基本元素,则只有能够发挥一定文化功能的元素才是文化特质,而组成它的更小的元素就不能视为文化特质。如一只茶杯是文化特质,而制造茶杯所用的原料则不是文化特质。文化特质是研究者抽象出来的概念,它舍弃了组成文化复合体的基本单位的不同性质,没有显示出文化的功能。因此,有些学者尤其是功能学派反对使用这个概念,认为这样会把不同性质的元素当作相同的元素对待,并且“元素”的划分是不确定的,使用这个概念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