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制度亦称“考绩制度”。公务员管理机构或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按照法定的管理权限、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绩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系统考察和评价的制度。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考核内容主要集中于考勤和考绩两方面,并以考绩为重点。就考核方式而言,以考核表的方式进行考核。是选拔优秀人才和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公务员任免、奖惩、职务升降的客观依据,是功绩制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尤其是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是定期考核的基础,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