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教育教学中普遍使用的一种手段,它是教师给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全过程,它主要包括教师讲解,学生问答,教学活动以及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教具。 也称“班级上课制”。与“个别教学”相对。把年龄和知识程度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编成固定人数的班级集体;按各门学科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组织教材和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并根据固定的时间表,向全班学生进行授课的教学组织形式。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教育对象范围的扩大和教学内容的增加,就需要有一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16世纪,在西欧一些国家创办的古典中学里出现了班级教学的尝试。如法国的居耶讷中学,分为十个年级,以十年级为最低年级,一年级为最高年级。在一年级以后,还附设二年制的大学预科。德国斯特拉斯堡的文科中学,分为九个年级,还设一个预备级,为十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