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规律(law of moral education)是指德育过程中诸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制定德育基本原则的依据。问其他规律一样,可以分为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社会主义中国德育较为公认的一般规律有:通过受教育者的活动、交往接受外部教育影响;在教育者影响下,经过受教育者内部矛盾斗争实现思想转化;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等。苏联学者提出了教育、再教育、自我教育相统一;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相互作用等规律。在西方,各种学术流派各按其理论体系作出不同的表述。如:道德教育认知学派提出,按照儿童道德发展的阶段,激发积极道德思维活动,以捉高道德发展水平;社会学习学派提出,通过观察、模仿等社会学习形式,以促进人格和道德的发展;人本主义学者则提出,在情感性学校道德气氛中形成和发展受教育者的人格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