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关系是体育哲学物质观和人体观的基本范畴。中国古代称之“形神关系”,西方则称“灵肉关系”。身,是指相对于人的精神的感性肉体,即人的物质性躯体;心,则是指相对于人的躯体而言的精神、意识、观念、情感。人类对身心关系的认识,曾经历了一个由“形神结合”到“形神分离”,再到形神辩证统一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过程,即由浑沌认识到经验认识,再到科学认识三个发展阶段。身心关系,在体育中则表现为生理与心理关系。其辩证统一关系为:第一,人的生理是心理活动的物质基础,“健全的精神寓于健全的身体”,说明了心对身、心理对生理的依赖关系,体现了物质决定精神的哲学原理;第二,人的心理状态对生理的结构、机能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中国古代医学理论认为人的情绪对人体健康具有巨大影响。所谓“喜伤心、怒伤肝、忧伤肺、思伤脾、恐伤肾、惊伤胆”。这是心对身、心理对生理具有能动作用的实践证明。在竞技体育比赛中经常出现“两强相遇勇者胜”的结局,也是心理对生理、精神对物质具有反作用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