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索理论(Durchgriff)即揭开公司的面纱,英美法中的一种措施。指在一人公司中股东滥用公司人格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不能对股东直接提出赔偿的请求。但可以允许司法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即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直接追究股东的个人责任的措施。指在一人公司中股东滥用公司人格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不能对股东直接提出赔偿的请求。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和独立人格象罩在公司头上的-幅面纱(Veil),它把公司与股东公开,保护了股东免受债权人的追索,这样在公司的资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不仅使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得到保护,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社会经济利益。当然,法律可以通过规定行政的甚至刑事的责任来制裁不法行为人,但这些责任并不能使债权人所遭受的损害得到恢复。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在此情况下,可以允许司法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即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直接追究股东的个人责任,此种措施在英美法中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Lifting the veil of Incorporation)"在大陆法中称为直索(Durchgriff)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