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融资是指有下列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根据《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恐怖融资是一种犯罪行为,并且是国际法上的犯罪行为,任何国家均有义务对其进行打击。2018年10月1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公布。一般来说,恐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筹集资金:合法来源(包括通过滥用慈善机构或合法企业和自筹资金)、犯罪活动、垮台政权、政权夺取者和其他安全避风港。从方向上来看,这些恐怖融资的来源大体分为两种类型:从上面融资,即从有关政权、商业实体、慈善机构以及通过金融体系的集中大规模财务支持;从下面融资,即恐怖分子以小规模、分散形式筹款,例如恐怖分子自己通过就业或领取福利金自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