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津灌区位于滹沱河与滏阳河之间的冀中平原。受益范围包括石家庄、邢台、衡水3个市,14个县,有效灌溉面积16.7万hm2。灌区年平均降水量488mm,年平均蒸发量1100mm,属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季风气候,适于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及苹果、梨、桃等林果生长。石津灌区实行以专业管理为主,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民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石津灌区管理局为灌区的专管机构,隶属河北省水利厅领导,负责灌区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灌溉站为灌区的群众管理组织,按渠系分片设立,负责支渠及其以下渠道工程管护和用水管理,业务由管理局领导,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灌区管理委员会为灌区的民主管理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决定灌区的重大事宜。1996年以来,灌区在总结实行渠系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中外的做法,在群众管理组织——灌溉站开展用水户协会试点。通过组建协会的形式,逐步提高用水产参与灌溉管理的积极性。1937年7.7事变后,日本侵略军侵占华北,为将华北的煤炭、粮棉运输出境,立意修建石家庄至天津的石津运河。1938年,日本掘清等人联名向华北日军特务部提出开挖石津运河的建议,并编制计划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