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兵器,是古代较长的手持格斗兵器的统称。长兵器的称谓是与较短的手持格斗兵器比较而言的,长兵器具有时效性好,可先发制人的优点。古代长兵器与短兵器的划分没有严格的尺寸标准,一般将等于身长或超过身长,多用双手操持的冷兵器列为长兵器。长兵器与短兵器相比,具有时效性好,可先发制人的优点。在《周礼·考工记》中,对此就有明确的记载:长柄兵器,以不超过使枪人身长的三倍为原则。但是也曾出现过超过人身长三倍、长达6米的长兵器。在战车成为战场主力(公元前16至前3世纪)的年代,攻击力甚强的矛、戈、戟、铍这些带有青铜刀尖的长柄兵器主要以刺为攻击方式,其中又以直刺最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