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定力(1541年—1607年),耿定向三弟,字子健,号叔台,黄安(今湖北红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历官工部主事、成都知府、右佥都御史、南京兵部侍郎等,卒后赠尚书。耿定向与弟耿定理、定力合称“天台三耿”。晚年曾与其兄在黄安县天台山创办书院,潜心学问。耿定力(1541年—1607年),字叔台,又字子健。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任工部主事,不久出为成都知府。提出采木收木法,减免官吏勒索。万历年间,官至右佥都御史,督操江,管理江防事。曾多次上书揭露税收官吏残酷横暴、贪赃枉法等弊端,并申述宦官干预政事的危害,累官至南京兵部侍郎。卒赠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