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席珍(1866—?),字国华,系浑源东坊城水磨疃村人,清朝举人,历任陕西长安初级审判厅、山西太原地方审判厅推事。麻席珍,字国华,生于1866年,系浑源东坊城水磨疃村人。清光绪壬寅(1902年)举人,宣统庚戌年(1910年)考取法官,历任陕西长安初级审判厅、山西太原地方审判厅推事,山西闻喜、晋城、沁水等县知事。麻席珍于民国十二年1923年5月辞职返乡。正巧这年正月李峪青铜器出土,麻席珍对此事极为关注,进行详细调查,于民国21年(1932年)撰写《浑源出土古物图说》一书,内含《古物记》、《古物歌》、18张古物照片及说明。 据文物部门资料显示,麻家大院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呈平面长方形,现存房屋73间。整体建筑坐北朝南,分为正院、东跨院、西跨院三组院落;正院又分为前院、二进院、三进院,东跨院有前院、中院、后院,现存后院,中院、前院已毁;西跨院有前院、中院和后花园,现存两院,后花园已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