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丕显
(明朝官员)
吴丕显,字希文,明直隶松江府华亭(今上海金山吕巷)人。隆庆元年(1567年)举人。万历八年(1580年),授承天府通判并摄荆门州印。荆门百姓纷纷以赋不均相告,他亲自视察乡村,按土地优劣承担田赋,百姓受惠颇多。在督运寿宫木时,有奸商程文夹带私木,被发现后,妄图以三千金贿赂,被当场叱退,复贿赂清江厂主事蔡某为之说情,仍被拒,并将其私运木材全部没收。后蔡以重金买通吏部,对吴造谣中伤,被降职为襄王府审理,不久返回乡里。著有《东吴逸史》、《四留轩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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