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手机短信的发明人是芬兰人。是一种年轻人的文化。这注定了这种流行现象绝非昙花一现,而是具有很强的生命力的。短信 从实现短信业务功能的技术手段而言,通过手机终端发送和接收点对点消息虽然占据主流地位,但并非形式,固定电话、小灵通以及互联网正在成为新的工具和载体。短信业务发展之初,短信的发送和接收是手机开始,终到手机,中间经过GSM网/CDMA网、短信中心等网络要素;随着短信点播及定制业务的出现,手机和互联网站、短信增值业务系统可以互相发送短信,互联网站和短信增值业务系统成为新的网络要素,GSM/CDMA网、短信中心仍保持着短信网络核心地位;随着以固定电话网为基础的“小灵通”手机在中国出现,短信业务扩展到固定网,终端不再局限于手机,小灵通手机或特殊固定终端都可以成为短信的发送和接收方,网络基础也不再局限于GSM/CDMA网等数字移动网,固定网也可以成为短信的网络基础,短信网络要素发生了显著变化。伴随着短信从手机扩展到小灵通及固定终端、从数字移动通信网扩展到固定电话网,人们对短信的认识也不再仅看作是数字手机的“专利”,业务形态在改变、网络要素在变化、信息内容在丰富,这一过程中始终不变的只有两点:一是短信的信息长度,始终是不超过160个英文或数字字符,或70个汉字,这与短信基于通信系统的信令网传送内容的机制密切相关。二是短信传递的方式——存储转发,当用户无法接收时,短信不会丢失,暂时存放在短信中心,当用户重新登录进网的时候,短信会迅速递交到用户手机上。这些与生俱来的特点,使短信具备了传递准确可靠、迅速及时的优点,使短信具备了影响人们的习惯的基本条件!短信作为手机上的一种业务,让本来具有语言传递功能的手机变成了电报式的解读工具,让耳朵闲置,让文字彰显更大的作用;短信作为用文字传递信息和沟通的一种方式,让拇指灵敏发达起来,让嘴巴休息,现代电信的业务具有了技术和文化的双重色彩。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