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原则是指教学中教师应适时地提供反馈信息,使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结果, 逐步增强自我纠正、自我检查、自我强化的能力。该原则由美国布鲁纳提出。他认为,教师选择适当的时机为学生提供反馈信息,可强化学生的学习动机。反馈信息的效用取决于:(1)何时何地学生能使矫正性信息起作用;(2) 何种条件下学生可利用此矫正性信息;(3)用何种方式可使矫正性信息为学生接受。该原则指出,在解决问题的活动中,反馈信息应当在学生将其试验结果与他谋求获得的结果进行比较时提出,否则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一般认为,使用矫正性信息的能力随学生内部机能的状态而变化,若他们处于一种被强烈的内驱力和焦虑所迫的状态下,则此时提供的信息效用不大。提供矫正性信息还应当依据学生的智力差异,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并要对学生已学的知识技能定期检查,矫正缺点错误,不断强化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