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三代的地方小学。创立于元二十三年。元制50家为一社,每社设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教师,施引教化,农闲时令子弟入学,读《孝经》、《小学》、《大学》、《论语》、《孟子》,并以教劝农桑为主要任务。明承元制,各府、州、县皆立社学,以教化为主要任务,教育15岁以下之幼童;教育内容更包括御制大诰、本朝律令及冠、婚、丧、祭等礼节,以及经史历算之类。清初令各直省的府、州、县置社学,每乡置社学一所,社师择"文义通晓,行宜谨厚"者充补。凡近乡子弟,年12以上,20以下,有志学文者,皆可入学肄(yi)业,入学者得免差役。社学是当时农村启蒙教育的一种形式,明清两代,社学成为乡村公众办学的形式,带有义学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