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身份权。源于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罗马法主要以亲权人为出发点,而日耳曼法则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近代国家大都继受日耳曼法的规定,不仅把亲权视为一项权利,也视为一项义务。现代各国对亲权的规定不尽一致。如法国、德国、瑞士、日本、秘鲁等大陆法系国家都设有亲权;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亲权与监护权不分,统称监护。社会主义国家则大多未设立亲权制度,但法规中有亲权的内容。现代法中亲权一般由父母共同行使。父母行使亲权必须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未成年子女必须服从父母的亲权;父母必须履行亲权的责任。亲权一般分为对子女人身上的权利义务和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对子女人身上的权利义务,是亲权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