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制度是指国家侦查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的总称。侦查是指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是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军队保卫部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措施的活动。它是侦查机关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起诉前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确定是否起诉的准备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侦查权,是依法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权力,它与审判权和检察权同属于司法权,同属于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要遵循下列原则:(1)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迅速、及时;客观公正,全面细致和实事求是;保守秘密。在中国,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它既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是国家专门的侦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