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编办〔2004〕11号文件批复,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是浙江省农业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机构性质为监督管理类。主要职责[1](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动物防疫、草业、兽药、饲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指导全省畜牧产业的发展。(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畜禽养殖、畜产品、兽药、饲浙江畜牧料、动物疫病诊断等标准和技术规程。(三)研究提出全省畜牧产业计划项目和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四)负责全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制订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无公害畜产品的监督检查,实施畜产品安全监控。(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