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于2007年4月开始筹建,江西师范大学于2007年4月12日印发校发〔2007〕23号文件,决定以江西师范大学原教育学院心理学科为基础,组建心理学院,并于2008年9月正式成立,这是我国近200所拥有心理学的教学单位中,继北京师范大学(2002)、西南大学(2004)、华中师范大学(2005)、山东师范大学(2006)之后第五个成立心理学院的学校。学院现有基础心理学博士点,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是学校最早具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四级教学科研单位。学院的办学历史始于1941年国立中正大学社会教育系,2008年以江西师范大学心理研究所和原教育学院心理学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