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前身是县司法科,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广丰县裕丰大道。全院有人员9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2%。1949年7月,广丰县人民政府设立司法委员会和司法科,主司审判,兼办检察、司法行政。1950年5月,撤销县司法科,成立广丰县人民法院。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期间,广丰县成立人民法庭,各区设立分庭。土地改革复查结束后,县区人民法庭随之撤销。“文化大革命”中,从1967年3月起审判工作由军事管制小组接管。1968年5月后,审判工作由军事管制委员会保卫部审判组承办。1972年12月,根据国务院通知,恢复广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