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八个五年计划(eighth five-year plan of China),经济学-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经济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1991~1995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简称“八五”计划。编制过程1990年是“七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在“七五”计划即将完成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已把目光投向20世纪最后10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简称国家计委)在制订“八五”计划时要与十年规划结合起来。根据这个要求,国家计委在征求各地方、各部委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制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基本思路》,并于1990年夏秋之交提交中共中央。中共中央随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后又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草案)》。1990年12月,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简称《建议》),提出了今后10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