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温湿度标准(temperature and relative humidity standard for archives),管理学-档案学-档案保护技术-档案保护,档案库房适合档案文献保管的温度和湿度标准。档案库房温湿度是影响档案寿命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档案库房温湿度的管理、将档案库房温湿度调控在一定范围之内,是延长档案寿命的基本方法。因此,档案库房温湿度需要制订一定的标准。国际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档案馆分别制定了温湿度标准,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是基于技术、经济和社会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虑。在中国,档案库房温湿度标准在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讨论后,于1986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附录二中进行了规范。规范在2000年进行了修订。新规范(JGJ 25—2000)规定一般档案库房温湿度标准为14~24℃、45%~60%。在选定温湿度后,每昼夜波动幅度要求温度不得大于±2℃、相对湿度不得大于±5%,见表1。该规范也规定了档案库房各类技术用房的温湿度标准,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