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帕克·阿马鲁计划(Túpac Amaru Plan),历史学-世界历史-拉丁美洲历史-〔各国历史〕-秘鲁历史,1977年2月秘鲁F.莫拉莱斯·贝穆德斯政府提出的施政纲领。该计划声称将举行制宪议会选举,选举日期尚未确定,制宪议会将起草新宪章,赋予由军政府决定的改革以合法地位。为期4年,共分总形势、宗旨、总目标、具体目标和政策要点四大部分。总形势部分宣称秘鲁革命进程“一个阶段结束了,另一个阶段已开始”,认为第一阶段(即J.贝拉斯科执政时期)进行了重大改革,并克服了重重困难,但仍存在严重问题。宗旨部分提出要完善和调整结构改革使革命取得进展,以实现其最终的目标:全民参与的社会民主。总目标部分提出要继续改革国家体制,逐步实行地方分权和不断扩大民众参政,增加生产和完善生产体制,完善和促进所有的经济成分,增加就业机会,保证劳动者的最低报酬,通过宪法使体制改革法律化,继续奉行独立和民族主义的对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