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application of setting-up of pollution discharge outlets),工学-水利工程-〔水资源与水生态〕-水资源质量-入河排污口,根据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管理要求,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的过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入河排污口的新建、改建和扩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在设置入河排污口之前,需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建设项目依据文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或简要分析材料);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主要包括对有利害关系第三方的承诺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