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五优先原则
(对外贸易术语)
出口商品五优先原则,中国在国家计划规定的范围内,对出口商品实行安排在先,生产在先,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包装物料供应在先,收购在先,运输在先的原则。1959年中共中央提出,1979年国务院又重申这一原则。旨在确保出口商品的及时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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