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物质观,是认识社会的一个重要观念,同时又是寻找社会本原的最有特性的见解。他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对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因而物质既包括一切可以从感觉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了新唯物主义正确地理解物质概念的方法论原则。他指出:“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