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核武器国家会议,1968年8至9月无核武器国家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议。此次会议由联合国负责召集。96个国家(包括苏联、美国、英国、法国4个核国家)的政府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保证无核武器国家安全的措施,建立无核武器区,防止核扩散、停止核军备竞赛以及核裁军的有效,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方案,等等。经过代表的讨论,会议通过了14项决议和一项宣言。这些文件重申,在国际交往中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尊重各国的平等、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别国内政;建议无核国家研究在其地区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可能性;要求联大建议18国裁军委员会就防止核扩散、停止核军备竞赛及核裁军等问题进行谈判;敦促美国、苏联两国就限制进攻性战略核武器运载系统和弹道防御系统开始谈判;要求所有国家承担保证原子能和平利用的义务;等等。联合国大会审议了上述文件并对之持赞同立场,同时希望有关国际机构对此给予充分合作。